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2026年度职业资格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考评流程,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及相关规定,现将2025-2026年度职业资格考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统筹做好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确保评价质量,提高服务效能,为促进就业创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技能人才支撑。
(一)主要目标
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2025-2026年度职业资格考评工作计划,确保各类评价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健全完善评价标准体系,创新评价方式方法,加强评价质量管理,推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 职业资格名称 | 职业类别 | 报名时间 | 考试/认定时间 | 备注 |
|---|---|---|---|---|
|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 财经类 | 初级/高级:2026年1月5日-27日 中级:2026年6月12日-7月2日 |
初级/高级:2026年5月13日-17日 中级:2026年9月3日-5日 |
全国统一网上报名 |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 卫生类 | 2025年12月1日-20日 | 2026年4月15日-16日、22日-23日 | 人机对话考试 |
|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 经济类 | 2026年7月-8月(各地自行安排) | 2026年11月12日-13日 | 高级经济师各地报名时间不同 |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 工程类 | 2025年8月-9月(各省不同) | 2025年11月4日-5日 | 2025年度考试,成绩计入本周期 |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 IT类 | 上半年:2026年3月 下半年:2026年8月 |
上半年:2026年5月27日-28日 下半年:2026年11月4日-5日 |
每年举行两次 |
|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 社会服务类 | 2026年4月(各省不同) | 2026年6月17日-18日 | 助理、中级、高级三个级别 |
| 一级建造师 | 建筑类 | 2026年7月(各省不同) | 2026年9月16日-17日 | 考试时间为预计时间 |
| 执业药师 | 医药类 | 2026年7月-8月(各省不同) | 2026年10月21日-22日 | 西药、中药两个专业 |
| 职业(工种)名称 | 技能等级 | 集中认定时间 | 报名截止时间 | 组织方式 |
|---|---|---|---|---|
| 人工智能训练师 | 三至五级 | 2026年3月、6月、9月、12月 | 考前30天 | 社会化评价、企业自主评价 |
| 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 | 三至五级 | 2026年4月、10月 | 考前30天 | 社会化评价 |
| 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 | 三至五级 | 2026年5月、11月 | 考前30天 | 企业自主评价、院校评价 |
| 连锁经营管理师 | 三至五级 | 2026年3月、9月 | 考前30天 | 社会化评价 |
| 健康照护师 | 三至五级 | 2026年4月、7月、10月 | 考前30天 | 社会化评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
| 公共营养师 | 三至四级 | 2026年5月、11月 | 考前30天 | 社会化评价 |
| 无人机驾驶员 | 三至五级 | 2026年6月、12月 | 考前30天 | 社会化评价、企业自主评价 |
| 物联网安装调试员 | 四至五级 | 2026年8月 | 考前30天 | 社会化评价 |
计划制定与部署阶段:各地各部门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年度考评工作计划,完成考评机构备案和考评人员培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上半年集中考评阶段:组织实施上半年各项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重点做好报名审核、考场安排、命题组卷等工作。
中期评估与调整阶段:对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下半年工作计划,加强薄弱环节,优化工作流程。
下半年集中考评与总结阶段:组织实施下半年各项考评工作,完成全年工作总结,开展质量评估和绩效分析。
(一)推进数字化考评
鼓励采用在线报名、远程考试、智能化评价等数字化手段,提高考评工作效率和便利性。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
(二)深化企业自主评价
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评价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动评价标准与岗位要求、生产过程相衔接。
(三)探索多元化评价方式
结合不同职业(工种)特点,探索采用工作业绩评定、技能竞赛选拔、项目评审、现场实操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 2025年12月31日前:各地完成年度考评工作计划备案
• 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上半年考评工作各项准备
• 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上半年考评工作总结
• 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下半年考评工作调整部署
• 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年工作总结并上报
(一)加强质量督导
建立健全质量督导体系,通过随机抽查、飞行检查、质量评估等方式,加强对评价过程的监督。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评价质量。
(二)严格考务管理
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规范考场设置、试卷管理、监考巡考等环节。加强考试安全,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行为。
(三)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评价结果复核机制,保障评价对象的合法权益。
特别提醒:受国家政策调整、突发事件等影响,部分职业资格的考试时间、报名条件等可能发生变化。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以官方信息为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资格考评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三)保障工作经费
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考评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考评人员、质量督导员、考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联系电话:010-842xxxxx(职业资格管理处)
电子邮箱:zypx@mohrss.gov.cn
官方网站:www.mohrss.gov.cn
各省(区、市)具体工作安排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