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5年修订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设置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5年修订版)》(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同时废止。
(一)修订背景
2017年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制度以来,先后发布了2017年版、2021年版目录。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一些职业领域出现新变化:部分传统职业资格设置已不适应发展需要;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领域涌现新职业、新技能,亟需建立相应的职业资格制度;"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要求进一步精简职业资格,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二)重要意义
总计59项职业资格
总计66项职业资格
| 职业资格名称 | 资格类别 | 实施部门(单位) | 备注 |
|---|---|---|---|
| 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测试员 新增 | 水平评价类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适应AI技术快速发展需求,保障AI系统安全可靠 |
| 数据合规管理师 新增 | 水平评价类 | 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 | 落实《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 |
| 无人机群飞行规划员 新增 | 水平评价类 | 民航局、应急管理部 | 适应无人机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
| 碳排放管理员 新增 | 水平评价类 | 生态环境部 | 服务"双碳"战略,规范碳排放管理 |
| 养老服务师 新增 | 水平评价类 | 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
| 数字孪生应用工程师 新增 | 水平评价类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服务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
| 元宇宙内容创作师 新增 | 水平评价类 | 国家广电总局 | 适应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新趋势 |
| 职业资格名称 | 原资格类别 | 原实施部门 | 退出原因 |
|---|---|---|---|
| 招标师 | 水平评价类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可由市场自主选择,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
| 物业管理师 | 水平评价类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可由市场自主选择,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
| 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 | 水平评价类 | 市场监管总局 | 可由市场自主选择,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
| 矿山工程测量员 | 水平评价类 | 自然资源部 | 可由市场自主选择,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
| 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 | 水平评价类 | 商务部 | 可由市场自主选择,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
| 职业资格名称 | 调整类型 | 调整内容 | 调整说明 |
|---|---|---|---|
| 注册消防工程师 调整 | 类别优化 | 准入类 → 水平评价类 | 适应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化改革方向 |
| 专利代理师 调整 | 名称变更 | 专利代理人 → 专利代理师 | 体现职业专业性,与国际接轨 |
| 注册城乡规划师 调整 | 实施部门 | 自然资源部统一实施 | 理顺管理体制,统一管理标准 |
| 执业药师 调整 | 考试政策 | 优化考试科目,延长成绩有效期 | 减轻考生负担,提高考试科学性 |
| 注册会计师 调整 | 专业要求 | 增加数字化审计能力要求 | 适应会计审计数字化转型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调整 | 专业细分 | 增设"应急管理"专业方向 | 适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需要 |
| 注册测绘师 调整 | 报考条件 | 放宽相关工作年限要求 | 扩大人才供给,促进行业发展 |
| 注册设备监理师 调整 | 实施方式 | 优化注册管理流程 | 简化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
本次修订继续坚持"能放尽放"原则,将注册消防工程师由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准入类职业资格从33项压减至31项。同时,新增的7项职业资格全部为水平评价类,体现了政府进一步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降低就业创业门槛的改革决心。
准入类与水平评价类的区别:
| 专业领域 | 准入类数量 | 水平评价类数量 | 代表性职业资格 | 主要实施部门 |
|---|---|---|---|---|
| 法律与社会工作 | 3项 | 2项 | 法律职业资格、社会工作者 | 司法部、民政部 |
| 财经与审计 | 1项 | 3项 | 注册会计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 财政部 |
| 医药卫生 | 6项 | 3项 | 医师、护士、执业药师 | 国家卫健委、药监局 |
| 工程技术 | 12项 | 8项 |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 |
| 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 | 4项 | 2项 | 注册测绘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 |
| 交通运输 | 3项 | 2项 | 注册验船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 | 交通运输部、民航局 |
| 数字技术与新职业 | 0项 | 7项 | AI测试员、数据合规管理师等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
| 其他领域 | 2项 | 8项 | 教师资格、新闻记者职业资格 | 教育部、国家广电总局 |
(一)实施时间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5年修订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有关部门应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配套制度建设,确保平稳过渡。
(二)过渡政策
(三)监督检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目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目录管理要求,及时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2025年目录修订体现了'有减有增、优化结构'的特点。一方面继续压减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降低就业创业门槛;另一方面及时将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领域的新职业纳入目录,为这些领域的人才培养和评价提供规范指引。特别是将新增职业资格全部设为水平评价类,体现了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的决心。"
"我们一直期待数据合规管理师能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随着《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企业对数据合规人才需求激增。这次目录修订及时回应了市场需求,将有助于建立行业人才标准,促进专业人才培养。"——某互联网企业人力资源总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