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发展需要,规范新职业资格认定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适应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发展需要,加快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现就新能源、智能制造等领域新职业资格认定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职业分类体系,现将以下四大领域职业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认定范围:
涵盖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储能技术、氢能技术等新兴能源产业
包括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数字孪生、工业互联网等智能制造业
涵盖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应用
包括碳管理、资源循环利用、环境监测等绿色产业
| 职业名称 | 职业编码 | 主要工作任务 | 技能等级 | 实施部门 |
|---|---|---|---|---|
| 光伏发电运维工程师 | 6-29-01-10 | 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故障诊断、性能优化 | 三级/高级工及以上 | 人社部门 |
| 风力发电设备检修工 | 6-29-01-11 | 风机设备检修、维护、调试、故障处理 | 四级/中级工及以上 | 人社部门 |
| 储能系统工程师 | 6-29-01-12 | 储能系统设计、安装、调试、运维 | 三级/高级工及以上 | 人社部门 |
| 氢能技术应用工程师 | 6-29-01-13 | 氢能设备操作、安全监控、系统优化 | 二级/技师及以上 | 人社部门 |
|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运维员 | 6-29-01-14 | 充电桩安装、调试、维护、故障排除 | 五级/初级工及以上 | 人社部门 |
| 职业名称 | 职业编码 | 主要工作任务 | 技能等级 | 实施部门 |
|---|---|---|---|---|
| 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 | 6-30-05-01 | 工业机器人编程、操作、维护 | 四级/中级工及以上 | 工信部门 |
| 智能制造系统工程师 | 6-30-05-02 | 智能制造系统设计、集成、优化 | 二级/技师及以上 | 工信部门 |
| 数字孪生应用工程师 | 6-30-05-03 | 数字孪生建模、仿真、分析 | 三级/高级工及以上 | 工信部门 |
| 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 | 6-30-05-04 | 工业网络搭建、数据采集、平台运维 | 三级/高级工及以上 | 工信部门 |
| 智能装备装调维修工 | 6-30-05-05 | 智能装备安装、调试、维修 | 四级/中级工及以上 | 工信部门 |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
申报材料:
评审时间:收到申报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
评审内容:
公示期限:15个工作日
发布方式:
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新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严格标准执行。各评价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开展评价工作,确保评价质量。不得擅自降低标准或扩大认定范围。
(三)完善培训体系。鼓励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展新职业培训,开发培训资源,建设实训基地,提高培训质量。
(四)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评价机构的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维护职业资格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推动结果应用。推动新职业资格认定结果在招聘录用、薪酬待遇、职称评审、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应用,提高证书含金量。
第三十条 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
实施时间表:
过渡期安排:2025年5月1日前已开展相关职业培训的机构,需按照新标准进行整改,2025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标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