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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新能源、智能制造等新职业资格认定范围的通知
2025-03-20      来源:本站     转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社部发〔2025〕12号

关于公布新能源、智能制造等新职业资格认定范围的通知

为适应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发展需要,规范新职业资格认定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适应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发展需要,加快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现就新能源、智能制造等领域新职业资格认定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新职业资格认定范围

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职业分类体系,现将以下四大领域职业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认定范围:

☀️
新能源领域

涵盖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储能技术、氢能技术等新兴能源产业

🏭
智能制造领域

包括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数字孪生、工业互联网等智能制造业

💻
数字经济领域

涵盖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应用

🌿
绿色环保领域

包括碳管理、资源循环利用、环境监测等绿色产业

一、新能源领域职业资格认定范围

新能源领域职业资格目录
职业名称 职业编码 主要工作任务 技能等级 实施部门
光伏发电运维工程师 6-29-01-10 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故障诊断、性能优化 三级/高级工及以上 人社部门
风力发电设备检修工 6-29-01-11 风机设备检修、维护、调试、故障处理 四级/中级工及以上 人社部门
储能系统工程师 6-29-01-12 储能系统设计、安装、调试、运维 三级/高级工及以上 人社部门
氢能技术应用工程师 6-29-01-13 氢能设备操作、安全监控、系统优化 二级/技师及以上 人社部门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运维员 6-29-01-14 充电桩安装、调试、维护、故障排除 五级/初级工及以上 人社部门

二、智能制造领域职业资格认定范围

智能制造领域职业资格目录
职业名称 职业编码 主要工作任务 技能等级 实施部门
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 6-30-05-01 工业机器人编程、操作、维护 四级/中级工及以上 工信部门
智能制造系统工程师 6-30-05-02 智能制造系统设计、集成、优化 二级/技师及以上 工信部门
数字孪生应用工程师 6-30-05-03 数字孪生建模、仿真、分析 三级/高级工及以上 工信部门
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 6-30-05-04 工业网络搭建、数据采集、平台运维 三级/高级工及以上 工信部门
智能装备装调维修工 6-30-05-05 智能装备安装、调试、维修 四级/中级工及以上 工信部门
职业资格等级设置
五级/初级工
能够独立完成本职业常规工作
四级/中级工
能够熟练完成复杂工作
三级/高级工
能够处理关键技术问题
二级/技师
能够进行技术管理和培训
一级/高级技师
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难题

申报条件:

  1. 具备相应学历或工作年限要求
  2. 经过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
  3. 掌握本职业必备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4. 符合各职业具体申报条件

三、认定程序与要求

新职业资格认定"四步法"流程
第一步:职业申报

申报主体: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

申报材料:

  1. 新职业建议书
  2. 职业标准草案
  3. 培训考核方案
  4. 行业需求分析报告
第二步:专家评审

评审时间:收到申报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

评审内容:

  1. 职业必要性论证
  2. 标准科学性审核
  3. 市场需求评估
  4. 与现有职业关系分析
第三步:公示发布

公示期限:15个工作日

发布方式: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
  2. 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
  3. 相关行业平台
  4. 正式文件印发
第四步:组织实施

实施要求:

  1. 指定评价机构开展认定
  2. 开展师资培训和考评员培训
  3. 开发培训教材和题库
  4. 建立质量监督体系

四、组织实施要求

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新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严格标准执行。各评价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开展评价工作,确保评价质量。不得擅自降低标准或扩大认定范围。

(三)完善培训体系。鼓励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展新职业培训,开发培训资源,建设实训基地,提高培训质量。

(四)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评价机构的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维护职业资格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推动结果应用。推动新职业资格认定结果在招聘录用、薪酬待遇、职称评审、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应用,提高证书含金量。

五、实施时间安排

第三十条 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

实施时间表:

  1. 2025年3-4月:宣传解读和政策培训
  2. 2025年5-6月:评价机构备案和师资培训
  3. 2025年7月起:正式开展新职业资格认定工作
  4. 2025年底:组织首次新职业资格统一考试

过渡期安排:2025年5月1日前已开展相关职业培训的机构,需按照新标准进行整改,2025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标准。

附件:

📄
附件1:新能源领域职业标准(2025年版)
📄
附件2:智能制造领域职业标准(2025年版)
📄
附件3:新职业资格认定机构管理办法
📄
附件4:新职业培训与考核实施指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5年3月20日